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
发生饮水中毒的紧急预案
1. 积极采取措施,使病人能及时得到抢救治疗。
2. 立即向区疾病控制中心及区教育局报告中毒发生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 向学生家属告诉患者病情和治疗的一般情况。
4. 密切注意新病例发生,并及时落实抢救治疗。
5. 在未查明中毒原因前,对剩余饮用水不准继续食用、不准销毁、要原样保存。
6. 在卫生执法人员到达前,不对饮用水场所进行特殊的清扫,不要对饮用水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7. 如实向卫生监督机关及教育局汇报中毒事件情况,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8. 根据中毒事件的发生的原因和存在问题,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