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
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本区域(对口居委)应当满一年(以
※儿童为户主或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公房租赁人)以及户主的关系为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每户地址原则上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政策内所生二孩、双胞胎除外。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满足户籍对口尚有招生余额时酌情考虑人户分离情况。
三、报名、登记办法
1.报名时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通过“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2.
四、现场确认流程及所需材料
5月27、28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下表),按短信提示携儿童到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进行现场验证。
本市户籍对口适龄儿童
序号 |
证件 |
具体要求 |
家长提供 |
1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验证审核资格唯一凭证 |
原件 |
2 |
儿童户口簿 |
地址页、儿童本人页 |
原件及复印件 |
3 |
如居住地入学,还需《人户分离登记回执单》 |
为儿童本人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房产证、房卡 |
户籍地入学 |
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房卡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
居住地入学 |
原件及复印件 |
|
5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白卡) |
已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预防接种证(绿本) |
未完成接种的、姓名与户口簿一致 |
原件及姓名页复印件 |
五、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日期及《入学通知书》发送时间
1.网上登记信息采集时间:
2.现场确认时间:
3. 《入学通知书》发送时间:
学校将在8月15日之前发送《入学通知书》
六、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招生对口居委
局后、丽一、丽二、蒙西、汇龙、银杏、黄浦新苑、制造局路、民立
学校地址:丽园路433号
联系电话:53521601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