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本区域(对口居委)应当满一年(以
※儿童为户主或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公房租赁人)以及户主的关系为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每户地址原则上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政策内所生二孩、双胞胎除外。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满足户籍对口尚有招生余额时酌情考虑人户分离情况。
三、报名、登记办法
1. 报名时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通过“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办法,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2.
四、现场确认流程及所需材料
5月21、22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下表),按短信提示携儿童到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进行现场验证。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类别 材料 |
户籍对口 |
人户分离 居住地入学 |
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栏、本人页、身份证号页)
(区统计截止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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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街道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区截止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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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卡(绿卡、白卡)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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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区统计截止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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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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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登记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日期及《入学通知书》发送时间
1.
网上登记信息采集时间:
2.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3.
《入学通知书》发送时间:
学校将在
六、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招生对口居委
局后、丽一、汇龙、蒙西、徐二、徐一、银杏、丽二
学校地址:丽园路433号
联系电话:53521601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