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微信群等家校互助平台使用公约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   

家长微信群等家校互动平台使用公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微信群、Q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的出现,拉近了家校、家长之间的距离;但同时也给部分家长带来了“烦恼”。根据近期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更好地教育学生、服务家长,校家委会倡议对群加强管理,达成如下使用公约:

1、建群原则

谁建群谁负责。建议群主由家委会成员担任,家长志愿者配合维护。群成员实行实名制,应为学生直系亲属(父亲及母亲)、班级带教教师,其他人员概不接收进群。

2、平台作用

家校互动群是用以发布通知、课程提醒、家校互动的。希望所有群成员能主动维护好家校互动平台,不发布有损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形象的言论,不发泄负面情绪,不开展人身攻击,保护老师、家长、学生的隐私,自觉维护班级团结、家校和谐。

3、互动内容

家校互动群应该是公共性的,个别化事项请不要在群内讨论。孩子的个别私人问题,请老师直接面对面沟通或电话联系。对于含糊不清、未经核实的事项不轻易发布,以免引起误会。请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不传销、不传谣、不涉黄赌、不上传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

4、互动时间

为保障教学安全,卢实小要求教师带班期间不上微信和接听电话。请家长理老师的延迟回复。同时,为保证群内老师、家长的休息,请不要在2100后在群内发布信息。 

5、相关措施

相关群主、管理员应当履行群组管理维护职责,对违法公约的信息,负有提醒和告诫义务,群成员对违反公约的信息也可进行提醒,并告知群主。同一账号发布三次以上违反公约信息,群主可将其移出该群。

教育孩子的过程,就是和孩子一起成长。

让我们一起以身作则、携手文明,共同维护丽园大家庭!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校家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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