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管理机制
(一)建立良好保障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1、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晴红(学生发展部负责人)
成员:学生发展部、教育服务部、年级组长
2、各类人员职责
项目负责人职责:
(1)每学期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报校务会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采用多种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3)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包括邀请法制宣传人员到校上法制教育课等)
成员职责:
(1)积极配合组长,分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
(2)协调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特殊学生的监护等工作
(3)做好对法制宣传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切实开展主题教育
通过各种教育载体,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师生法律的基本素质,力求做到全覆盖,都知晓,齐践行。
1.升旗仪式,开展宣传教育
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由学生发展部、大队部联合开展法制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法律知识的普及性。
2.校班会课,推进主题教育
利用校班会课,由教师、队干部、家长代表、法律顾问等成立法制志愿服务队,进入到各个班级,对学生进行分层、分内容的学习和交流。学生通过学习,用法制小故事、小报,宣传画等形式,记载下他们对法制教育的一些体会和感受,有效普及法律知识。
3.家长开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以“家长开放日”为教育载体,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由教师指导,家长参与,学生自主这一合作形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中队主题会,有效达成家校对法制教育的共识,形成家校教育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