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
——学习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已下发(详见“指标文稿”)。今天,我们组织中心组学习:
一、遵循保持连续性与增强创新性相统一的总体基调。
本次(2017版)修改总体思路、基本框架与2015版相比,保持了总体稳定。调整创新包括:新增、删减、归并相关内容并做文句描述及文字精准表达的调整。通过学习,了解到:本次修改的主要依据:一是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二是《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2016版)》,《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2016版)》三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近两年中央、市委、两委有关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平安校园建设等的新部署、新要求。四是吸纳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各中小学文明单位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各职能部门总结2015版实施效果后提出的修改意见。
二、指标总量有所减少。
修改后的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6个,与2015版相同。二级指标共19个,比2015版增加了1个(文明修身),三级指标(评价标准)共51个,比2015版减少了 12个。
三、指标分值微量调整,进一步聚焦精神文明核心内涵。
指标结构中,“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分值由2015版的25分增加到28分,“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分值由2015版的10分减少到8分,“党的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分值由2015版的19分增加到20分,“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分值由2015版的12分减少到11分,“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分值由2015版的7分减少到6分,“教育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指标分值不变。
四、“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部分做了修改。
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6条调整为13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并将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具体化为“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积极开展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按要求报送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接受督查考核”。二是在师德建设中首次提到“育德能力”建设的要求,并增加“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6条禁令”,“做‘四有’好老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为人为师为学’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等要求,并将“师德一票否决制”的范围细化到“教师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工作中。三是对接上海市文明单位指标,增加“文明修身”二级指标,提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和“践行新‘七不’规范,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行、文明住宿、文明用餐、文明上网等主题修身行动”的要求。四是在学生德育中新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有学校、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则”等要求,并将学科德育细化为“思品、思政、主题班队会、心理课”等德育课程。
五、“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部分做了修改。
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5条调整为4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加强对学校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弘扬上海城市精神”的要求。二是将原二级指标“文化设施”修改为“文化阵地”,新增“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栏(橱窗),定期评比展示,利用教室、廊道、墙壁、景观等载体,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丰富网络文化活动,健全宣传平台管理制度”等要求。
六、将原一级指标“党的建设加强、核心作用强化”调整为“党的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5条调整为12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在班子建设中,增加“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和“ 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的要求。二是将原二级指标“组织党建”修改为“组织建设”,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具体化为“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主体意识形态责任制”,并新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准则与条例,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开展‘两学一做’等党内专题教育”和“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要求。三是将原二级指标“党风廉政”修改为“党风廉洁”,将“落实党政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调整为“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的‘一岗双责’”,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明确为“校级干部述职述廉”。四是党群工作中,新增“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制度完备”和“关心青年教师群体成长”等要求。
七、将原一级指标“体制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调整为“教育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
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2条调整为10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将原二级指标“发展战略”修改为“发展规划”,鉴于各校都已经制定完成“十三五规划”,因此改为“新一轮发展规划”。二是将原二级指标“教学工作”修改为“教学科研”,指标将“减负增效”纳入其中,要求“深化减负增效,有举措、有成效”,幼儿园要“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机制,推进健康教育”,中小学要“聚焦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方式”。三是在师资建设中增加“重视名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班主任的培养”,“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形成教师队伍”的要求。四是将原二级指标“内部治理”修改为“学校治理”,在原“制定学校章程”的基础上,要求“公开并实施学校章程”。
八、“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部分做了修改。
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1条调整为8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紧急信息报送机制”,“车辆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公共安全教育”。二是增加“掌握1-2项体育技能”。三是增加“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资质齐全”,“加强特色人文绿化景观建设”等要求。
九、“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部分做了修改。
评价标准与2015版的4条持平。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倡导加入上海市志愿者库,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师生员工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40%以上”。二是根据是文明单位指标体系要求,增加“开展社会捐助、扶老帮困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
十、“特色指标”部分做了修改。
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7条调整为5条。将原“在国际、全国和上海重要活动或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重要贡献”和“获‘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等市级荣誉、奖项”与“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或具有区(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的好人好事”,进行了合并、归纳。将“在市级以上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调整为“在区级以上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测评分数调整为5个条目各2分。
十一、我校实行“一岗双责”,本次争创工作具体分工如下: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评指标体系
一、基本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1 思想教育深入 师生素质提升 (28分) |
1-1政治学习(5分) |
王晴红 刘晓薇 |
马维莺 |
1-2师德建设(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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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文明修身(4分) 1-4学校德育 (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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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精神引领 文化生活丰富 (8分) |
2-5文化活动(4分) |
袁海莉 李芳菲 |
虞怡玲 |
2-6文化阵地(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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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党的建设加强 主体责任落实 (20分) |
3-7班子建设(4分) |
匡文雯 夏 明 |
马维莺 |
3-7组织建设(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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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党风廉洁(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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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党群工作(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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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体制改革深化 办学质量提高 (17分) |
4-11发展规划(3分) |
王 欣 |
周 珏 |
4-12教学科研(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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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师资建设(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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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学校治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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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11分) |
5-15平安校园(3分) |
陈雪强 |
马维莺 |
5-16健康校园(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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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服务保障(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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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社会责任担当 学校形象良好 (6分) |
6-18志愿者服务(2分) |
蒋晓政 |
周 珏 |
6-19共建共享(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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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色指标(10分) |
陈 华 |
虞怡玲 |